李某开设赌场罪--判处缓刑
李某开设赌场罪--判处缓刑
兰溪公安承办的李某某开设赌场一案,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主任接受李某某家属委托后,迅速赶至兰溪看守所会见了李某某,在批捕前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,在法律时效最后一天,将保证金缴纳至公安局,李某某顺利取保候审。
在审查起诉和一审判决阶段,为李某某说情辩护,最终一审判决缓刑,李某某未上诉。
本案是典型的与时间赛跑的案件,家属如果晚委托一天,相信李某某少不了要吃几年牢饭了。
以下是当年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和判决书。
(兰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)
(兰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)